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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名称: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
二、招聘计划数:
专任教师5位,博士后3位
三、用人单位简介:
自1978年建立金融专业以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科已经走过了40多年卓有成效的发展历程。金融学院设有金融学、金融学(国际金融英文班)、金融工程、保险学(保险精算)、投资学、金融科技六个本科专业和方向,拥有金融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金融专业硕士、保险专业硕士、数字经济专业硕士(数字金融方向)授予权,开设量化金融、金融科技专硕方向。
金融学院拥有一支学识渊博、治学严谨、素质优良、勇于创新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93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39人,在国外知名高校获得学位者20人,具有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者28人。结合工作需求,依托“全国经济与金融学科博士后创新论坛暨齐鲁金融高端论坛”,现面向海内外优秀博士后招聘专任教师,并面向海内外优秀博士招聘博士后。
四、招聘方向:
金融工程、金融学、投资学、金融科技、国际金融学、保险学。
五、基本要求:
1.身心健康;遵守各级各类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道德品质良好,具有合作精神;拥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要求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认定的A2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保险学专业的博士毕业生要求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认定的B1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3.专任教师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入职后能够在本单位全职工作,其中博士后全职工作不短于21个月后方可申请出站。
六、薪酬待遇:
学校博士后实施年薪制,师资博士后和科研博士后A岗由学校确定薪资。科研博士后B岗,聘期内薪酬标准由设站单位或合作导师自行确定并承担全部费用。
师资博士后和科研博士后 A 岗缴纳四险二金;科研博士后B岗按照非事业编制人员缴纳险金;外籍师资博士后参加商业保险,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师资博士后和科研博士后A岗在站期间,学校视房源情况为其提供住宿。
师资博士后经过出站当年选聘教师的要求和程序全面考察后,经学校审批通过者,可正式受聘至相应教师岗位。
博士后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奖励,不参评校级学术骨干培养项目。
七、应聘方式:
1.应聘材料要求:
(1)个人学术简历,中英文均可,应包括出生日期、高等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研究方向、已发表论文等内容。
(2)三篇代表作,可以是已发表、评审中、写作中的论文。
2.投递邮箱
请将应聘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题目格式“姓名+应聘专任教师”或“姓名+应聘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