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我校日常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严肃课堂纪律,及时发现并改进教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现组织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定于10月31日—11月6日进行,采用学院自查自纠、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要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小组,全面组织落实本次检查工作,并着力整改1-4周教学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学校将组织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随机抽查学院教学检查和整改情况。
二、检查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学院本学期1-4周教学情况调查、教学督导员及学院领导听课情况、2016年秋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等反映出的问题,通过召开学院师生座谈会、学院教学检查和听课等方式,对以下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并提出整改方案:
1. 教学秩序与课堂纪律:重点检查教师随意调课、教师及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甚至缺课、课堂纪律管理不严等情况。要求做好调课次数统计、说明调课理由和拟采取的减少/杜绝调课的措施;
2. 教学条件和教学安排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3. 教学规范化工作。教学大纲的编制和执行情况、教学日历的维护和执行情况等;课程成绩未按时提交、在开学2周后进行成绩更正的情况,说明原因、处理意见及减少/杜绝类似问题的措施。
4. 近三年新入职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安排和落实情况;教学困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安排和效果。
各学院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表和考核方式,写出自查整改报告。整改报告中还应对之前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说明。整改报告是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建立与运行的重要支持资料,学院应纳入审核评估材料归档管理,并于11月11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纸质版提交至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督导科(明德楼B109房间),电子版发[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于美青
联系电话:63552
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