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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12月补办毕业证、学位证的通知

各学院:

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于2015年12月集中补办一次毕业证、学位证。请各学院根据2015年毕业生毕业、授学位资格审核条件和审核结果(见QQ工作群),认真做好目前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学生的审核、申报工作,补办名单应于12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明德楼B座111),电子版发送[email protected]

本科生院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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