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12月补办毕业证、学位证的通知
各学院:
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于2015年12月集中补办一次毕业证、学位证。请各学院根据2015年毕业生毕业、授学位资格审核条件和审核结果(见QQ工作群),认真做好目前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学生的审核、申报工作,补办名单应于12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明德楼B座111),电子版发送[email protected]。
本科生院
2015年12月10日